
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处、室、中心:
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徐人社发〔2017〕267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试行)(徐组发〔2016〕86号)和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徐人社发〔2018〕3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试行的《市委党校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管理规定》(徐委校〔2017〕21号)具体规定,现对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:
2017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我校科级及科级以下在职的教职工。当年退休人员和新进编人员参加年度考核,不再述职,原则确定称职(合格)等次。
二、年度考核内容
围绕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德:主要考核政治素质,党性修养,职业道德,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。
能: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勤:主要考核工作态度、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。
绩: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。
廉:主要考核廉洁自律、廉洁奉公情况。
三、年度考核等级标准
(一)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等级标准。参公人员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;事业人员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1、优秀: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高,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;精通业务,工作能力强;勤勉尽责,工作作风好;工作实绩突出,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绩效在同级同类人员中居领先地位;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清正廉洁,情趣健康。
2、称职(合格):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较高;熟悉业务,工作能力较强;工作责任心较强,工作积极,工作作风较好;能够完成本职工作,无责任事故;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。
3、基本称职(基本合格):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;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,工作责任心一般,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;业务素质一般,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,基本完成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;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,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。
4、不称职(不合格):思想政治素质较低;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;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;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、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;存在不廉洁问题,且情形较为严重。
(二)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1、能认真学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。
2、出色完成本处、室、中心工作任务及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。
3、能树立大局意识,团结共事,相互协作,搞好处室之间的相互配合;处室内部团结融洽,凝心聚力,心齐风正。
4、处室内部团结融洽,凝心聚力,心齐风正。
5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。
6、处室人员中无工作失误。
四、优秀等次个人及先进集体名额分配
(一)优秀等次个人: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名额按比例分别计算,均为在职应参加考核人员的15%。其中,参公人员7名(在平时考核排名需靠前),事业人员6名(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,优秀等次应向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倾斜)。
(二)先进集体:分别按30%比例分配,其中,行政处室4个,事业处室3个。
五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评优资格
(一)不遵守政治纪律,散布有损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论,给党校形象和声誉造成影响的。
(二)道德品质低下,拉帮结伙、摆弄是非或造谣惑众的。
(三)工作态度不端正,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。
(四)不服从工作安排,无理取闹的。
(五)工作责任心不强,教学和保障造成失误或影响的。
(六)工作作风拖拉、推诿,服务态度不好,被投诉,经查情况属实的。
(七)因私、因病请假超过10天及以上的。
(八)没有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专项工作任务的。
(九)参公人员未达到本年度在线学习培训要求的。
六、考核办法
(一)成立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办。
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,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、常务副校长李华生任组长,校领导王国锋、韩冰、孙宏丽、温新兵、白礼华和何加林同志任组员。下设办公室,由组织人事处、办公室和作风办负责人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(二)测算方法和流程
参公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。根据要求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60%,年终考核占年度考核40%的原则,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的和为年度考核得分(以下简称综合分)。平时考核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,全年按10个月进行管理,其平时考核等次设定:90分为优秀等次,75分为良好等次,60分为一般等次,40分以下为较差等次。
事业人员和先进集体的考核办法暂时仍按去年办法执行。
1. 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(内容为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,述职时间6分钟以内)。
2. 民主测评: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进行民主测评,测评总分数为100分,分三个层次计分。校领导测评占总分数的40%、处室主要负责人测评占总分数的20%、其他教职工测评占总分数的40%。
测评前由5个支部各推荐1名代表为监票人、计票人和唱票人(共5人,分两组),总监票人、总计票人由校领导和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。
3. 考评等次的确定: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考核、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情况,初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,按规定公示后,研究确定上报审批。
七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(职称)、工资以及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等重要依据。
附件:市委党校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
中共徐州市委党校
2018年1月18日
附件:
市委党校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| ||||
月 | 日 | 星期 | 午别 | 方法及程序 |
2018年1月 | 18 | 四 | 上午 | 召开校长办公会部署年终考核工作。 |
19 | 五 | 下午 | 各职能处室对课时量、科研量、各处、室、中心工作完成情况报组织人事处并进行网上公示。 | |
22 | 一 | 全天 | 1、个人准备年度工作总结,填写考核登记表。 2、以处、室、中心为单位进行总结,个人述职。 | |
23 | 二 | 下午 2:00 |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职(内容为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,述职时间6分钟以内),民主测评,并推荐科级后备干部。 | |
24 | 三 | 全天 | 考核办对参公人员进行综合测算。 | |
25 | 四 | 下午 | 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,初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先进集体,并对优秀等次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公示,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 |
注: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。